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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抗“疫”期间救助6只国家级保护猴类
2月25日至26日,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救助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红面猴和青猴各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4只。
2月25日,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普文派出所收到热心群众移交的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1只。经了解,这只猕猴是普文镇秤杆河村曼坝芽村小组村民吴某于去年9月的一个上午,在自家咖啡地施肥打药时发现带回家饲养的。同日,民警接到景洪市嘎洒镇曼点村纳板河下寨一村民主动移交的1只猴子。据悉,这只猴子是村民在地里干活时发现并带回家饲养一段时间后,通过看电视了解到个人不得擅自饲养野生动物的信息后,主动联系森林公安移交的。
2月26日,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江北一餐厅移交猴子1只、森林公园附近一餐厅移交猴子2只。3只猴子均是餐厅主人几年前救助后一直在家中饲养的。近期,通过民警宣传,了解到擅自饲养野生动物属于违法行为,于是便主动移交民警。
2月27日上午,市森林公安局救助了一热心群众主动移交的1只猕猴。这只猴子是鲁某2月26日晚在景洪市区活发大酒店附近的路边发现的,疑似被遗弃,担心它在外受到伤害便带回家中,于27日主动移交给森林公安。
经鉴定,以上救助的6只猴子分别为国家一级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记者 马海燕 李园)
2024年02月28日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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